我是南京的在校大学生

在校生建立劳动关系的,有下列注意事项:1、在校生是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的,要注意用人单位是否正规、合法;2、能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,要注意仔细查看合同条款;3、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,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,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。法律依据:《关于贯彻执行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〉若干问题的意见》第七条用人单位应与其长期被外单位借用的人员、带薪上学人员、以及其他非在岗但仍保持劳动关系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,但在外借和上学期间,劳动合同中的某些相关条款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。《关于贯彻执行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〉若干问题的意见》第十二条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,不视为就业,未建立劳动关系,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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