邢台医疗事故纠纷发生后怎么处理?

医疗事故争议处理方式有:双方协商、调解、仲裁、法院判决等。发生医疗事故后,患方可以先和院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,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,和解协议在当事人双方之间产生约束力。
如果和解不成的,当事人可以请求卫生行政部门调解,或者请求法院依法做出判决。法律依据: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》第四十六条
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,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;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,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,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。
第四十七条
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,应当制作协议书。
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、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,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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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疗事故争议处理方式有三种方式处理:首先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;双方无法协商的,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;双方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,请求法官判决。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》第四十六条,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,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;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,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,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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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途径有:
1、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;
2、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,可以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;
3、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。
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》第三十七条法律依据: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》第三十七条
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》第三十七条
发生医疗事故争议,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,应当提出书面申请。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、有关事实、具体请求及理由等。
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,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。
第四十三条
医疗事故争议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,医疗机构应当自协商解决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,并附具协议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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